“国际惯例”的灭亡,灵活竞争的加剧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上面是来源网络的消息,说实话,什么狗屁国际惯例,谁证明这是国际惯例?扯淡!就是有了这个国际惯例,本就利润丰厚的宾馆饭店业终于可以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欢呼一下了!多年来的国际惯例,让他们只要有个房子就能轻松赚钱,而不用考虑房客的利益!现在好了,没有了国际惯例的幌子,大家就都需要认真考虑,想要盈利,就得考虑房客需要和利益,这样能促发新的管理模式和营销方式,同样也加剧了这一行业的竞争,但有竞争才能让服务好起来,才能让弱者退出这个行业,以避免更多的贪污腐败和资源浪费!

对于这一修改,我的态度很明确:顶!!!